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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速公路所有省际入口和水路运输 重庆实行全面管控

我要评论  2020/1/30 11:10:48   编辑:骆杰  浏览次数:

重庆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 杨永芹)1月29日,经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重庆市高速公路所有省际入口,对有关车辆及驾乘人员实行全面管控;对水路运输实行全面管控。
  交通运输防控组要求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方面,各单位也要确保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和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畅通。同时,将对相关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疫情管控到位。
  按要求,渝鄂省界高速公路省际入口,对所有非渝籍车辆及驾乘人员实施劝返。
  对渝籍车辆及驾乘人员严格管控,严格核查人员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居住地、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据实登记;对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发现疑似人员由管控点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程序实施隔离、留观等处置。
  将途经疫区或在疫区停留、生活过的渝籍驾乘人员的登记信息,转交其居住地所在区县政府,由区县政府按相关程序处置。
  同时,重庆其他相邻省份高速公路省际入口,对所有鄂籍车辆及驾乘人员实施劝返。对其他社会车辆驾乘人员实行严格体温检测,发现疑似人员由管控点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程序实施隔离、留观等处置。
  另外,在水路运输方面,重庆也实行全面管控。据了解,1月25日12时,重庆已停运省际客运、两江游船。而按新要求,即日起,全市短途客船、客渡船等水上客运停运。
  交通运输防控组要求航运企业要为所属船舶购置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做好船舶消毒、通风等防护工作,对船员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
  航运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合理选择挂靠港口。靠港船舶的船员禁止离船登岸,如有生活物资、医疗卫生等紧急需求,应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或港口企业报告。
  码头企业要配置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物品,要每日对在岗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进港作业船舶船上人员不得上岸,岸上人员不得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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